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平台规则1年前 (2023)更新 gxzhou
1,847 0 0

各位亲爱的会员:

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服饰类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我们将新增《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此次规则新增于2021年2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2月26日正式生效。

新增要点:

新增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具体争议处理标准,明确了不支持退换货,以及质量问题和描述不当问题判责的具体情形:

  1. 明确因买家原因导致服饰类商品无法正常使用不支持退换货需求;
  2. 明确了严重的开线、缩水、破损、褪色,材质描述不当、尺寸描述不当、图案、款式、颜色描述不当的举证要求和处理标准;
  3. 新增问题商品实拍图举证图片示例。

 

以下为新增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概述】

为明确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交易纠纷处理标准,降低买卖双方因售后争议产生的纠纷,特依据《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制定本规范。本规范有规定的,优先适用本规范,本规范未做单独说明的场景,依据《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淘宝网七天无理由退货规范》《天猫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范》执行。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发布在或应发布在天猫及淘宝网以下类目商品的交易纠纷处理,一级类目:女装/女式精品、运动服/休闲服装、男装;二级类目: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户外服装。

第二章 处理规范

第一节 通用原则

第三条 【买家原因退换货】

因买家保存或穿着、洗涤不当等原因导致商品无法正常使用的,淘宝不支持买家退换货需求。

第二节 具体争议处理规范

第四条 【商品质量问题】

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严重的开线、缩水、破损、褪色等。

(一)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

严重开线、缩水、破损商品,买家可提供商品实拍图、商品平铺测量图、交易快照、旺旺聊天记录等信息,证明商品严重开线、缩水、破损情况属实。

严重褪色的商品,买家可提供水洗、熨烫后的褪色实拍图片、交易快照、旺旺聊天记录证明严重褪色情况属实。

(二)处理标准: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经判定买家举证有效,淘宝支持买家退货退款,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五条 【描述不当问题】

(一)【材质描述不当问题】

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羽绒填充物含量、针织品里料、面料成分含量等与商品详情页面或卖家承诺等不符。

1. 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

(1)买家可提供商品相应有效检测凭证,证明其实际成分与商品详情页面或卖家承诺等描述不符属实。

(2)买家可提供商品水洗标、吊牌的图片、交易快照、旺旺聊天记录,证明其与商品详情页面或卖家承诺等描述不符属实。

2.处理标准:

商品存在材质描述不符情形的,经判定买家举证有效,淘宝支持买家退货退款,运费由卖家承担。

(二)【尺寸描述不当问题】

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与商品详情页面或卖家承诺等不符:

上衣:肩宽、胸围、衣长等不符;

连衣裙:肩宽、胸围、裙长等不符;

半身裙:腰围、臀围、裙长等不符;

裤子:腰围、臀围、裤长等不符。

1.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买家可提供商品平铺测量图、交易快照、旺旺聊天记录,证明其尺寸与商品详情页面或卖家承诺等描述不符属实。

2.处理标准:

商品存在尺寸描述不符情形,尺码误差超过3厘米的,经判定买家举证有效,淘宝支持买家退货退款,运费由卖家承担。

(三)【图案、款式、颜色描述不当问题】

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图案、款式、颜色等与商品详情页面或卖家承诺等不符。

1.举证要求:

举证内容:买家可提供商品实拍图、交易快照、旺旺聊天记录,证明其尺寸同商品详情页面或卖家承诺等描述不符属实。

2.处理标准:

商品存在图案、款式、颜色描述不符情形的,经判定买家举证有效,淘宝支持买家退货退款,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生效时间】

本规范自2021年2月26日首次生效。

规则解读:

一、【商品质量问题】买家举证示例:

1. 严重开线问题

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2、严重缩水问题

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3、严重破损问题

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4、严重褪色问题

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二、【描述不当问题】买家举证示例:

1、材质描述不当问题

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2、尺寸描述不当问题

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3、图案、款式、颜色描述不符问题

淘宝平台『服饰类』商品争议处理规范

规则链接:https://rule.tmall.com/tdetail-11003605.htm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